长宁区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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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一项“教育援助”长效机制,3月11日在长宁区建立实施。据区民政局领导介绍,受“教育援助”的全区首批105户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孩子上大学的学费,将由政府、社会共同承担。
区民政局决定,由区和街道财政出资,吸收社会捐赠,每年用专款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的孩子交纳学费。
据悉,根据这项“教育援助”计划的安排,对低保家庭子女考上大学本科的,每学年救助6000元学费,考上大学专科的,每学年救助4000元学费;对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大学本科的,救助5000元学费,考上大学专科的,救助3000元学费。在每学年开学前,由长宁区各街道(镇)救助所发放给受助者。救助将持续至其完成全部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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