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4月起将定期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
3月24日是世界结核病日。市卫生局3月23日公布,去年本市65岁以上居民肺结核新登记率达36%,外来流动人口中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占总病例数的47%,且每年以10%速度递增。类似这样的传染病疫情信息,本市从下月开始,将定期公布。
据悉,上海市卫生局为满足市民的知情需求,增强防病意识,制订了《上海市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实施方案(试行)》,将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甲、乙类传染病疫情实施信息发布制度。根据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实施试行方案,市卫生局负责及时、准确公布本市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包括总体情况、分布情况、局部爆发和流行情况、控制情况及其防治措施等,并根据防病形势需要,不定期对一段时间内重点传染病疫情组织专家进行流行趋势分析,必要时发布疫情预警信息。
市卫生局将以季报、年报方式公布本市甲、乙类传染病疫情信息,每季度第1个月的15日前公布上季度甲、乙类传染病疫情信息,每年的2月15日前公布上年度甲、乙类传染病疫情信息。
传染病疫情信息主要通过“上海卫生信息网”发布,或授权本市主要新闻媒体发布。如遇重大、特大法定传染病疫情时,在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后,市卫生局将按照应急处理预案的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的有关情况及预防、控制、治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