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努力构筑以托底政策为核心的住房保障体系
“双困”家庭可申请廉租房、一般困难家庭执行住房低租或租金减免、旧住房进行成套改造整治和“平改坡综合改造”、中低收入家庭可享受购房贷款贴息……上海市委、市政府长期高度关注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居住需求,努力构筑以“托底政策”为核心的住房保障体系,体现社会公平和公正,让特殊困难群众共同分享上海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3月28日上午,从市房地资源局获悉,上海“四个托底”的住房保障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托底政策1完善廉租住房制度
2000年10月起,在市、区两级政府财政支持下,针对本市收入低、住房差“双困”家庭的廉租住房制度在长宁、闸北两区开始试点,并从2001年6月起扩大到卢湾、徐汇等8个区进行试点。
2001年12月,廉租住房制度在全市确立。廉租房的申请标准,从最初人均居住面积5平方米、连续6个月拿“低保”的“双困”家庭,逐步放宽到后来人均居住面积6平方米、7平方米,覆盖面从最初几个区内的上千户,逐步发展到全市逾万户,并形成了完整的申请、公示、配租、退出程序。目前,配租方式具备实物和租金两种,住在中心城区的廉租家庭最低可拿到每月480元的房屋租金补贴。
今年,廉租房覆盖面将从去年底的1.3万户,扩大至全市1.8万户最困难的家庭。
托底政策2继续执行低租政策
针对收入和居住条件在廉租住房“双困”线之上,但居住条件仍然困难的家庭,本市将继续维持目前不可售或者可售未售公房的低租金政策,即每平方米0.94元人民币。这一政策涉及旧住房总面积约3800万平方米,覆盖95万户居民、近270万人口。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特困居民,继续给予低租金外的租金减免政策。
低租政策还与改造政策相衔接,通过市、区两级政府财政的投入,对低租的不成套旧公房进行成套改造后,以低廉的价格出售给原先租住的居民,使具备条件的居民享受旧公房出售的房改政策,让广大尚未享受过房改政策的普通市民如愿。今年,预计有16万户原先的低租家庭可享受到成套改造后的旧公房出售政策。
托底政策3全面推进改造政策
旧住房改造政策包括旧公房成套改造、平改坡综合改造和旧住房综合整治。
通过加层扩建、抽户、分隔等方式,让旧公房里的居民实现“煤卫独用”的住房成套化改造,具备房改政策中旧公房出售的条件。今年,全市将完成550万平方米旧公房成套改造,约16万套旧公房具备低价出售条件。
平改坡综合改造今年将重点解决市民居住生活中的“急、难、愁”问题,完善旧小区的公建配套设施。同时,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开展对大型旧居住区进行平改坡综合改造的试点。今年年内,将有40个小区400万平方米房屋完成平改坡综合改造。
今年是上海“旧住房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年,1400万平方米旧住房将完成综合整治,更新改造住宅电梯300台,基本解决剩余的60万平方米无人管理小区问题。
托底政策4扩大贷款贴息政策
上海从2003年6月1日起实施对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贷款贴息政策,今年1月1日起,对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房价标准和贴息标准已进行调整。中低收入家庭申请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家庭人均年收入受理标准,从2003年的13250元逐步调整为2004年14867元、2005年16683元,并定于每年年初公布新的受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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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标准:商品住宅由原来规定的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3500元调整为不超过4500元;二手房由原来规定的每平方米单价超过3500元但总价不超过25万元的,调整为每平方米单价超过4500元但总价不超过33万元。
贴息标准:享受购房贷款总额15%贴息标准的,商品住宅由原来规定的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3000元,调整为不超过4000元;享受购房贷款总额10%贴息标准的,商品住宅由原来规定的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3500元,调整为不超过4500元,二手房由原来规定的每平方米单价超过3500元但总价不超过25万元的,调整为每平方米单价超过4500元但总价不超过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