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餐厨垃圾处置4月1日起有章可循
4月1日起,由市政府颁布的《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凡用餐馆剩菜直接喂猪,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等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同时将对餐厨垃圾产生量少的单位进行奖励。
申报手续精减
据悉,《办法》主要针对食品加工单位、饮食经营单位、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而非居民个人。原先,本市餐饮店得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泔脚)和废弃食用油脂3项分别填写3张表格,向市容环卫和环保2个部门申报,手续较为烦杂。昨天起,这3种垃圾将由市容环卫部门统一监管,而且3种垃圾被“捆绑”起来在一张表格上填写,向一个主管部门申报,清运工作由一个具备资质资格证书的专业收运单位统一处置。手续简单了,收运效率也会大为提高。
随意产生大量餐厨垃圾实际上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对此,《办法》首次提出“倡导通过净菜上市、改进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量;鼓励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并给出优惠措施――“餐厨垃圾产生量连续3年低于同行业平均产生量的单位,由市市容环卫局公布其名单,并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的奖励办法,由市市容环卫局另行制订。”
严罚违规处置
《办法》还规定,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将餐厨垃圾作为畜禽饲料或者提供给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的,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不补缴的,可按每吨(不满1吨的,以1吨计)500元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欢迎投诉举报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容环卫部门将加强与环保、工商、公安、农业、经济、食品卫生、质量技件监等部门的协调,建立健全餐厨垃圾管理网络,明确管理职责,把握好产生、收运、处置、资金管理4个主要管理环节,并开展业务培训工作,规范收运、处置网络。
据透露,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还将建立相应的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投诉和举报。受理投诉或者举报后,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到现场调查、处理,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