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要求,市卫生局日前发布本市2004年度传染病疫情信息和2005年第一季度传染病疫情信息。
2004年,本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共报告48822例,发病率为277.91/10万,较2003年同期增加4.91%,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继续处于低水平;本市未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传染病疫情,未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
2005年第一季度,本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共报告9530例,未发生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当前正值冬去春来、季节变换之际,气候多变,常见的传染性疾病主要是流感、流脑、流行性腮腺炎、风疹、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可能会出现发病小高峰,市民在生活、学习、外出旅游时需要警惕注意保暖,保持室内通风;学校、幼托机构要加强晨检,做好日常消毒隔离工作;儿童和疾病易感人群可及时接种相关疫苗。
随着天气转暖,本市也即将进入霍乱、菌痢等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市民要注意饮食、饮水卫生。另外,市民在外出旅游或春游时,应注意旅途中的饮食、饮水和旅行安全,谨防食源性疾病和旅行活动中外伤、事故等发生。
为了及时向社会通报和公布本市传染病疫情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满足公民的知情需求,增加市民的防病意识,有效预防和控制本市传染病疫情,今后,市卫生局将以季报、年报的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布本市法定传染病疫情的总体情况、分布情况、局部暴发和流行情况、控制情况及防治措施等;并将根据防病形势需要,不定期对重点传染疫情组织专家进行流行趋势分析,必要时向社会发布疫情预警信息;发生重大、特大传染病疫情时,市卫生局也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的情况及有关预防、控制、治疗措施等。
2004年度和2005年第一季度本市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发病数统计表附后。
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本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8种48822例,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277.91/十万,比去年同期增加4.91%。其中,本市居民发生甲乙类传染病31826例,发病率为236.26/十万,较去年同期增加7.45%。外来人口发生甲乙类传染病16996例,发病数较去年同期增加4.41%。
本年度传染病报告例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淋病、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痢疾和梅毒,占本年总疫情的97.60%;死亡报告总数为168例,死亡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肺结核、病毒性肝炎、艾滋病、流脑和狂犬病,占死亡总数的97.02%。
2004年上海市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统计表附后
2004年上海市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