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评论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要有透明度
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七个环节”的工作,构成了完整的评议机制。工作越是进展到“扫尾”的节点,越是要把握节奏、张弛有度,注意克服“教育疲劳症”,防止草率收场。因此,做好提出评议意见、反馈评议意见和通报评议情况这后面三个环节的工作,一点都不能松懈,要通过“透明评议”、“阳光评议”,走好分析评议阶段的最后一步。
坚持开门搞教育,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这是整个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的基本要求。这一要求,其实体现的是公开、透明的原则。抓好“七个环节”后三个环节的工作,仍然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只有做到公开和透明,才能避免“暗箱操作”可能造成的误解猜疑、主观臆断或遮丑护短。在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党组织要根据民主评议的情况和党员的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每个党员提出评议意见;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要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以书面形式如实向本人反馈,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民主评议告一段落后,党组织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贯穿这些节点始终的要求,就是坚持公开、透明。
公开则不偏,透明则无怨。公开、透明,既是广泛征求评议意见的有效途径,也是接受群众监督的过程。通过公开、透明的评议,可以减少主观性和片面性,找准党员和领导干部在党性修养、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摸清群众反映强烈的种种突出问题。同样,通过公开、透明的评议,可以让党员和领导干部获得“知情权”,对照他人和组织的评议意见,实事求是地认识自己、估价自己。从党组织来说,如实反馈评议意见,也是对同志的一种负责态度。更重要的是,通过公开、透明的评议和一定范围内的通报,可以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向群众表明,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动真格”的,而不是流于形式搞花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