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监局两个申报入手十项新规助推张江药谷发展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18日公布了10条新措施,以支持张江“药谷”的发展。凡是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只要企业申请即可获得主管政府部门的提前介入,并全程***为企业提供服务,尤其是临床申报前和生产申报前的两个重点环节。
目前本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面临种种制约因素,政府与企业的沟通渠道不畅通往往会阻碍新药研发的时间。新推出的十项措施将致力于提高效率,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政府部门将定期到张江现场办公,开展咨询和服务,方便浦东和张江地区的生物医药企业。根据张江基地建立“上海市新药Ⅰ期临床试验中心”和“药物临床试验设计和临床试验数据处理中心”的计划,药监局将为已经上市的新药提供IV期临床试验和处在监测期的新药提供有效性及不良反应监测。
此外,还将试行张江生物医药基地独有的新型药品生产模式,成立“新药中试生产孵化基地”,推进药物研究合同服务中介组织(CRO)的发展,加快上海药物检验技术含量,保护药企知识产权和支持世界跨国医药公司在张江建立药品或医疗器械研发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