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出台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初中、小学和幼儿园一律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测试。市教委4月18日公布有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新生免试入学
公办中小学校按照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免试招收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学校不得以学生成绩排序划分“快慢班”(或“特长班”、“尖子班”),不得举办学科类实验班和特长班,或以此名义选拔学生。
公立转制学校作为公办学校,也应免试招收新生。报名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录取学生。寄宿制(或具有寄宿条件的)公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有关招生信息须公示。
民办小学、初中的招生也应免试进行。民办小学接纳新生时,不得要求报名者提供其在幼儿园的学习成绩,或其他学科化的考试、测试或竞赛成绩。
不擅开幼儿学科化教学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适龄儿童需求量,划定本区域内各幼儿园的入园范围。在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同时,保障本市户籍的中低收入家庭学前儿童入园需求。各类幼儿园(包括公办、民办、中外合作举办以及其他类型)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
幼儿园如擅自开设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学科化教学内容,或组织幼儿参加学科化考试(测试),并提供成绩证明的,将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整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处罚。
招生工作信息公开
基础教育各学段的招生工作信息应向社会公开,包括本区县公办小学和初中学校的资源配置情况、各幼儿园(学前教育机构)的招生范围、报名与入园办法、收费标准等内容。
5月28日、29日,全市小学新生报名。全市公办小学、初中办理就近入学手续截止日为6月30日。8月15日前,各小学、初中发出入学通知书。
市教委明确,将对违纪违规的处罚写入文件中。在招生过程中如违反上述规定的各类学校,将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将停止招生。市民也可向区县教育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