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博会标志使用有法可依可向世博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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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上午9时30分,全市5个“商标保护宣传咨询点”同时开始接受市民咨询。26日起颁布实施《世界博览会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
为了加强对世博会标志的保护,***于2004年10月13日通过了《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并于200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中国申博成功以来由国家颁布的第一部有关上海世博会的专门立法,表明了中国政府对依法筹办上海世博会的高度重视。
依据《条例》,上海世博局制定的《世界博览会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对社会公众申请和规范使用世博会标志作了相关规定。需要使用上海世博会标志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上海世博局世博会标志管理办公室提出使用申请。申请表格可从世博网(www.expo2010china.com)上。《条例》和《管理办法》即日起在上海东方书报亭免费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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