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公众权利保护力度27部新法规6月1日起实施
发债主体扩大,部分纺织品出口关税取消,供水水质标准提高……6月1日起,一批与经济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正式实施。
外贸:停止征收81种纺织品出口关税
***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从6月1日起,对今年1月1日开始征收出口关税的148种纺织品中的81种停止征收出口关税。这样,征收出口关税的纺织品品种已减少到67种。
此外,国家海关总署决定从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金融:债券发行多样化
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对金融债券的发行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金融债券主要采用招投标、协议承销等国际通用的市场化方式,为满足债券发行的多样化需求,发行人也可定向向机构投资者发行金融债券;要求金融债券发行进行信用评级,并要求及时披露信用评级结果。同时,新办法不将担保作为金融债券发行的必备条件,而是交由发行人自主选择。这就允许具有不同信用风险级别的债券品种在市场出现,也为债券品种创新和债券市场发展留出了空间。
供水:检测指标增至105项
今天起,建设部颁布的《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开始实施。与现行国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相比,该标准对水质提出了更高要求,检测总项目达105项。
该《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欧盟以及美、英、法、德等发达国家的水质标准,对水质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标准水质检测项目由35项增至105项。其中,101项要求在现在的公共用水中达标,其他4项可在2006年前逐步达到。针对工业废水和农药污染的趋势,新标准增加了对有机污染物和农药的检测项目;针对水处理中消毒剂使用状况,在提高消毒效果的同时,有效防范消毒剂的负面影响,标准增加了对消毒副产物检测项目,并作了严格限制;汲取国外的教训,增加了对原虫类病毒体的检测项目。这种项目的检测在中国还很困难,这次列入标准,体现对水质安全的严格要求,考虑到实际情况,给出一年的准备期。
农药:停止受理部分试验
为从源头上解决甲磺隆等磺酰脲类长残效除草剂对后茬作物产生药害事故的问题,农业部决定自6月1日起,停止受理和批准含甲磺隆、氯磺隆和胺苯磺隆等农药产品的田间药效试验申请,严格限定含有甲磺隆、氯磺隆产品的使用区域、作物和剂量;并要求此类药品标签在显著位置醒目详细说明产品限定使用区域、后茬不能种植的作物等安全注意事项。自2006年1月1日起,市场上含甲磺隆、氯磺隆和胺苯磺隆等农药产品的标签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按不合格标签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