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局出台双困人员开展就业援助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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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市劳动保障局近期出台对“双困”人员开展就业援助的若干意见,对相关人员的排摸认定、就业援助、动态管理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主要措施:采取就业援助员调查核实、区县确认办法对“双困”人员进行严格认定;各区县对“双困”人员就业安置除通过“社区四保”分流外,力争通过社区非正规就业组织等途径拓宽安置渠道;街道、乡镇应与“双困”人员签订就业安置“双向承诺”,实施动态服务和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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