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基本结束
按照《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林资发[2005]43号)精神,本市从4月上旬开始,各级林业、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人员1500人次,出动车辆100余辆次,检查采伐许可事项139起,其中1起未及时还林;检查征占用林地许可事项6起,其中1起未办审批手续;检查木材运输197起,其中无证运输30起;检查木材收购58起,其中违法收购37起;检查各类市场100多个,酒店餐馆85个;查获青蛙、蟾蜍3014公斤,蛇146条,鸟类2100个,刺猬1只,油隼1只,收缴网具4张。总计罚款0.21万元,没收非法所得约2.4万元。对收缴的活体野生动物及时放生于指定地点,死亡的野生动物在指定地点进行深埋处理。
上海市林业局和上海市公安局领导十分重视专项行动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边整边改的具体内容来抓,市、区县林业部门和公安分别联合发文,设立专项行动办公室。5月上旬,市林业局和市公安局召开了全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会议,全市共组织了20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1300多份,分发宣传资料62000份。各地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发动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检举揭发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新闻晨报、新民晚报、青年报、东方城乡报等发表10余篇宣传报道;东方电视台、上海电视台等多次对本次行动进行***报道;各级网站报道5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