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努力推进物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提升物业管理行风水平
一、巩固创建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积极推行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物业公司专业管理、居委会社区管理的三位一体住宅小区管理模式,规范业主委员会和维修基金的运作,加大物业公司对住宅小区房屋维修、绿化养护、车辆管理、保安保洁等专业化管理的力度。建立和强化复评制度,把创建与巩固结合起来。
二、把创建文明小区及物业管理全行业规范服务达标结合起来。
在创建优秀住宅小区的同时,紧紧依靠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形成合力,搞好创优工作。认真抓好和巩固物业管理全行业规范服务达标,以社会承诺制度为抓手,规范物业管理公司运作。做好24小时受理居民报修,急修不过夜,小修不过三,周一至周六全天业务接待;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事制度,为广大群众提高周到、方便的服务;全面开展“险、漏、堵、水、电”的专项治理,组织技术攻关,切实解决影响居民居住生活中的难点问题,树立物业管理新形象。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的宣传力度,争取社会重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配合我们做好物业管理工作,二是要宣传好的典型,同时曝光一批差的单位,抓两头,带中间,推动各项活动的开展。
改善行业服务质量和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是一项长期任务。为了进一步推动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应从“人民群众满意”出发,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把创建活动中形成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物业管理行业的行为规范,推进体制、机制转换,促进长效管理体制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