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依法推进语言文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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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全市将继续做好《上海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立法的各项工作,组织编写宣传资料,举办宣传讲座。加大语言文字应用科研工作的力度,制定并颁发《上海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适合上海实际的科研管理机制。举办“世博语言战略”国际论坛暨“知识与交际”语言学习特色博览会,积极推进少儿“普通话口语表达章”争章活动以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开展,组织开展“迎世博,学双语”活动。继续开展对中心城区语言文字工作的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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