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69户家庭住上廉租房本市开展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
此次调查是贯彻落实***转发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建设部、民政部的统一部署进行的。开展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是全面掌握廉租住房需求情况,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完善最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的基础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区县的努力,本市廉租住房工作已基本建立了一套可操作的廉租住房运作机制和操作程序,2001年底在全国率先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截至2005年8月底,全市累计受理申请家庭18059户,初审公告17676户,经审核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16782户,已有16069户廉租家庭落实租赁到合适的房源,其中,租金配租家庭15779户,实物配租家庭290户,占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数的95.8%。今年全市共复核廉租家庭12765户,经复核因动迁、生活住房条件改善、户籍变化等将要退出廉租住房的188户,调整补贴金额的46户。
根据日前市房地资源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市、区两级房地、民政部门将采用“统一部署、分区组织、逐级汇总”的实施模式,由市房地资源局、市民政局负责本市调查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验收上报;各区、县成立由房地局牵头,民政局、房地集团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调查工作;各街道(镇)成立由分管副主任、副镇长为组长,抽调民政科、房地办、物业公司、居委会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调查工作组,具体负责调查、审核、数据汇总工作。本次调查工作将于今年11月底完成,12月份上报建设部。
本次调查工作面广量大,房地、民政、街道、物业公司、居委会等将形成合力,密切配合,明确责任,抓紧落实。为此,市房地资源局和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在动员会上,就具体开展调查的工作程序作了部署:(1)认真做好调查准备。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低保家庭的数量,制定具体的调查方案,保证调查工作进度和规范有序进行。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和组织培训工作,讲解调查的要求、步骤、内容,了解入户调查的基本常识,使调查人员准确把握政策及调查方法。(2)深入做好宣传工作。各区县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最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的宣传工作,采取新闻宣传为主、社区宣传配合、日常宣传结合的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全程宣传住房调查工作和政策要点,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动员被调查的家庭及成员积极认真履行义务,参与配合住房情况调查,在规定时限按要求填报。(3)扎实开展调查。根据调查要求,各区(县)房地局、街道(镇)房地办事处要会同民政等部门,对辖区内的低保家庭进行逐户调查,各司其职。民政部门要提供低保家庭的基本情况,各区(县)房地集团公司和相关物业管理公司,要同时认真核对房屋产权证、公房租用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好住房情况,街道廉租办要分类填保障情况,调查人员要填写《上海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表》,一户一表,确保调查表不遗不漏,准确无误。(4)及时汇总上报。区、县调查组将《调查表》统一录入最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信息系统,由市房地资源局分别向市政府和建设部、民政部上报调查情况。同时市、区县要建立住房需求档案和保障对象档案,包括申请、审核、年度复核等有关情况。需求档案和保障对象档案要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民政部门对低保家庭的年度审核结果,适时更新。(5)严格调查程序,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完整和准确。要把好四个关:即把好登记关,调查人员要认真查勘低保家庭居住现状,审查相关材料。把好审核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调查表要逐一审核,保证不遗不漏、真实准确。把好统计关,区县调查组要准确录入调查数据,建立信息化的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把好验收关,市廉租办要通过逐个上报验收、重点抽样查验等方法,确保调查质量,高标准的完成调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