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不断完善29家大型国企监事上任
上海国有资产的监管体制正在不断完善。9月10日海市国资委消息,从今年5月开始,新的一批监事会主席和监事长陆续到东方国际、上广电、电气、申能等大型国有企业“走马上任”,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29家大型国企设立和完善了监事制度。
在市国资委日前颁布的《上海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中看到,监事会的职责包括监督企业守法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国有资产运行和保值增值情况、企业领导人的经营行为等等,一旦发现企业存在严重问题,监事会可以提请市国资委对企业进行稽查和审计。《办法》还明确了监事会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及时性原则”、“过程监督原则”、“有效性原则”和“不干预原则”。相关负责人表示,强调“过程监督”,而不是过去的“结果监督”,能更加及时地发现企业经营运作中的问题,并督促改进。
据介绍,上海是全国推行监事制度较早的省区市之一。从1998年开始,就有首批企业建立监事会,而今年新任命的20多位监事会主席和监事长上任后,企业监事制度就更加完善,其中产业类公司设立监事会,任命监事会主席;政府投资类公司任命监事长。市国资委相关人士介绍,对企业“一把手”的监督成为监事会的重点,监事会主席可以个人名义向市国资委提供专报,对于重大经营风险、重大资产损失事件要及时反映。更重要的是,目前29个企业的监事会主席和监事长都不在企业拿薪水,而由上海市国有市管企业专职董事监事管理中心来负责薪酬管理,这将有效地保证监督工作的独立性。
据了解,今年新上任的20多名监事会主席和监事长,都是有着丰富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曾经是各区县主要负责人、大口党委负责人或主要国有企业负责人等,他们中不少人有着长期的经济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按照要求,他们将每年提交企业年度监督检查报告,并每年就大额资金、投资、应收款等进行2―3项专项检查。另据透露,新上任的监事会主席还兼任企业的党建督察员,实行“双肩挑”,其责任从业务监督、资产监督领域扩大到党建监督方面。
尽管刚上任不久,监事会主席的监督作用已开始显现。前不久,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出让一笔房产时,对于一处资产漏评了,涉及1000多万元,监事会主席及时发现这一情况并上报,企业立即终止了这一交易,挽回了国有资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