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加强放射性项目监管工作
自2004年5月原市卫生局的辐射监管职能由市环保局部门承担以来,辐射环境监督站放射性项目申请受理窗口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申请受理窗口的各项受理流程细化规范,工作效率也日趋提高,主要表现为:一.使涉源申请单位尽快适应办事程序的更新。针对某些仍按照过去的程序提出申请、不按时提出申请或者提供申请所需文件资料不全的单位,受理人员耐心解释,避免纠葛,并积极引导,按受理程序以最快的速度受理审核申请项目;二.根据前来办理申请项目类型的不同实施分类指导。各涉源单位规模、结构有所不同,申请人员技术层次参差不齐,受理窗口针对不同的情况予以细致讲解和分类指导,有些关键问题甚至书面说明,直到对方清楚为止;三.严格放射源运输环节的管理。加大对放射源的转移和运输监控力度,对出入上海的每一枚放射源都实行了监管,窗口受理人员在受理过程中一旦发现不符合运输程序的单位都会敦促其认识到办理运输手续的重要性并照规定主动办理。
虽然,辐射环境监督站在放射性项目受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辐射工作人员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的缺乏和一些涉源单位缺少法定环评文件这两个问题仍需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放射性项目申请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会再接再厉,使这个代表着环保部门窗口形象的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