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暂停销售梦的妮养颜祛斑霜
近日,江苏省卫生监督所检查发现标识为“深圳市艾博云斯化妆品有限公司”(卫妆准字29-XK-1888号)生产的“梦的妮养颜祛斑霜”(卫妆特字(2000)第0419号)七个不同生产批号(0409125、0409124、0409126、0504025、0507065、0508006、0506048)的产品,汞含量严重超标,分别为9040.5mg/kg、11842.3 mg/kg、8247.9 mg/kg、1243 mg/kg、1702 mg/kg、1428 mg/kg、5838 mg/kg(《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汞限量1 mg/k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暂停销售“梦的妮养颜祛斑霜”的紧急通知》(卫监督发[2005]363号)的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已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单位立即暂停销售标识为深圳市艾博云斯化妆品有限公司”(卫妆准字29-XK-1888号)生产的“梦的妮养颜祛斑霜”(卫妆特字(2000)第0419号)的所有批号化妆品,同时对上海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汞含量超标的产品。
目前,市内上海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上海大润发有限公司、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联华股份有限公司、华联吉买盛、乐购食品行销部、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等13家大型超市、卖场经自查后,均表示未经销过标识为“深圳市艾博云斯化妆品有限公司”(卫妆准字29-XK-1888号)生产的“梦的妮养颜祛斑霜”(卫妆特字(2000)第0419号)。上海美发美容行业协会通过对下属自然美化妆品有限公司、雅兰化妆品有限公司、华安化妆品有限公司、尼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新美容城、南京美发公司等15家会员进行了解后,也表示从未经营或使用过标识为“深圳市艾博云斯化妆品有限公司”(卫妆准字29-XK-1888号)生产的“梦的妮养颜祛斑霜”(卫妆特字(2000)第0419号)。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汞含量超标的“梦的妮养颜祛斑霜”,同时提醒市民注意化妆品选购,如发现该不合格产品请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维护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