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委提出推进行风建设具体要求
在日前召开的全市旅游行风建设大会上,市旅游委提出进一步抓好旅游行风建设的具体要求:
1、全市各旅游单位要深入开展“心系游客百姓”主题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为游客服务的意识和质量。
2、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重点抓好旅游行风建设的分类指导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将旅游行风工作同其他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
3、各旅行社要坚持规范管理、诚信经营,注重接待窗口的形象建设,努力增强各种不利因素和情况下的接待能力和水平,减少由此引发的游客投诉。
4、旅游饭店和中小型社会旅馆要采取措施制止黄、赌、毒等事件的发生。对于采用发包、承包等方式的内设康乐中心、推拿中心、美容美发中心,要承担督查责任。要加大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火灾和餐饮、食品卫生中毒事件的发生。
5、旅游景区和景点要重点规范旅游门票价格,不得随意跟风提高门票价格。收费的旅游景点都应设有免费的公厕。相关游乐设施要加强安全检测,避免事故的发生。
6、市和区县的旅游协会要注意行业自律工作的推进。对于普遍关注的问题,要动员会员单位进行讨论研究,形成共识,促进旅游市场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