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开展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检查验收
2005年是国家第四个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的第五年,为认真总结本市“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根据全国普法办和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对“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总结验收的部署,今年3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本市“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总结验收的通知》。全面部署本市“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总结验收工作。5――8月,本市各区县、委办局先后完成了“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的自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内司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于9月19-20日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法制讲师团高级讲师、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上海市“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检查组,由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内司委、市司法局领导带队,分13个组对本市19个区县和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档案局、市体育局、市电信公司等5个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 “四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或工作要点的制定情况;二、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法制宣传员骨干队伍建设以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保障情况;三、本市“四五”规划中确定的各类重点、重视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四、围绕国家及本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8.16”依法治市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上海市宪法宣传周等重要宣传节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五、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六、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情况。检查组主要通过“一听、二看、三询、四评”方法全面了解被检查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听,主要是听取被检查单位领导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汇报以及典型经验介绍;看,就是看被检查单位的法制宣传资料和典型材料;询,就是通过提问、交流等方式进一步了解被检查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情况;评,就是根据检查验收的标准对被检查单位进行考评。
通过检查,检查组成员一致认为: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有力领导和支持下,本市各区县、各单位、各部门围绕本市“四五”规划所提出的“市民法律素质有新的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有新的提高,城市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的目标,与时俱进,积极开拓,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在贴近实际,认真开展面向大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着力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和外地来沪务工经商人员等重点、重视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的新途径,新办法。在工作实践中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不仅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素质,推进本市法治化进程,维护本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同时,检查组也认为,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和进一步推进本市法治化进程的要求相比,法制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在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方面下功夫,要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尤其要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指导的原则,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服务功能,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法制宣传教育在新的历史时期更好地发挥提高市民法律素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凝聚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