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医疗救助将新增一万人次受益人金额增至一万五
在9月26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表示,从10月份起,上海将适当扩大医疗救助政策的救助范围,从现政策规定的所有低保家庭中患重大病的成员扩展到城镇低收入家庭患三类大病的家庭成员。
据悉,这里所指的低收入家庭,是指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镇低保标准150%的家庭,这些家庭中患恶性***、尿毒症透析、精神病等大病的对象,都将成为医疗救助的对象。民政部门初步预计,救助范围调整后,本市医疗救助政策的实际受益面可能在去年4.3万人次的基础上,再增加1万人次左右。
目前,申城各项救助措施多聚焦人均收入300元以下的低保家庭,这种“有低保什么都有,没低保什么都没有”的现象已经引起社会关注。在今年8月的一次发布会上,焦扬曾表示,对于贴近低保线相对困难群体,上海将推出单项救助措施,以改变以往所有救助帮困政策高度聚焦低保群体形成的“悬崖效应”,逐步形成救助政策的梯度效应,形成斜坡式的社会救助体系。此次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正是其中的一项举措。焦扬表示,这将适当改善困难家庭的生活状况,避免更多困难群众因患重病而陷入生活困境。
据悉,上海医疗救助政策的另一个调整是,针对部分患大重病救助对象医疗费用负担过高的突出矛盾,将按照“分类分段”的办法,实行分段救助,以体现政策的梯度效应。调整之前,本市医疗救助全年每人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而此次调整后,对全年实际负担医疗费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救助对象,全年每人累计救助总额不超过5000元。对全年实际负担医疗费超过3万元的救助对象,其3万元以下部分,按上述标准执行;3万元以上部分的医疗费,非医保人员按40%、医保人员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全年累计救助总额一般不超过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