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近期及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近期重点工作:
(一)开展了本市2004学年中小学校食堂等级评定工作
本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开展了本市2004学年中小学校食堂等级评定工作,对本市小学、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中专及技校等共1607户食堂进行了等级评定,结果为:A级单位90户,B级单位1485户,C级单位30户,D级单位2户。与2003-2004学年比较,。其中较明显的是A级单位上升1.8个百分点,C级单位下降1.1个百分点。而D级单位由原来的6户降到2户。
本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通过新闻、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全市中、小学校食堂等级名单,并在10月份对A、B级学校食堂实行等级挂牌。
(二)积极开展“食监五号行动”
为保障秋季开学期间本市学生集体用餐卫生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于8月20日-10月23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食监五号行动”命名的学生集体用餐专项监督执法活动。检查对象包括学生盒饭生产企业、中小学校食堂、幼托机构食堂、民工子弟学校食堂等单位。本次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培训和督促阶段,时间为8月20-8月31日。第二阶段为全面监督检查阶段,时间为9月1日-9月30日。(三)第三阶段为***复查阶段,时间为10月8日-10月23日。目前,本次行动第二阶段工作正在有序地进行之中。
(三)启动2005年食品卫生许可证换证工作
从2005年8月15日起,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开始对本市10万余户食品流通、消费领域和保健食品、盒饭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进行统一换证。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于申请换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上海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换证审查,对符合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换发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对经审核达不到要求的食品企业,经整改达标后再予换证,否则将注销其持有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本次换证工作将持续到2006年4月30日止。
二、国庆期间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加强食品卫生宣传和指导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将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片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其中《预防食物中毒知识手册》将发放到各街道社区、村卫生室、以及农村自办酒席户;《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单片将发放到每家每户。郊区县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还将积极开展农村自办酒席户的卫生知识宣传和指导工作,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二)加强对大中型饭店和承办宴席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将针对性地开展本地区餐饮重点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并督促大中型饭店和承办宴席认真落实餐饮业食品卫生各项要求,特别是防止超负荷运转。各区县对承担一次性消费5桌以上的宴席餐饮单位实行申报登记制度,并在节日期间加强对申报登记单位的指导与监督。检查内容包括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熟食卤味、生食水产品、违禁生食水产品、餐饮具消毒、人员健康状况等情况。
(三)加强对旅游接待饭店、旅游景点周围餐饮单位的监督抽查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在节日期间将加强对旅游接待饭店和旅游景点周围的餐饮单位监督抽查。检查内容包括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熟食卤味、生食水产品、违禁生食水产品、餐饮具消毒、人员健康状况等情况。有条件的区县可通过媒体,将及时发布旅游景点食品卫生安全信息。
(四)加强对大型超市卖场等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大型超市卖场等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为食品索证索票情况,现场食品加工卫生状况,散装食品卫生状况,以及熟食卫生状况等。其中,对熟食经营单位,各区县将进一步前阶段整治成效,杜绝超保质期熟食和隔夜熟食。
(五)做好系列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将做好复旦大学百年校庆、建国五十六周年国庆招待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