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生产领域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告一段落
2005年3月至5月,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的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在本市172家生产企业抽取了172种产品,结果显示问题较为突出,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0.5%。针对抽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根据上海市政府关于抓好今年夏季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决定从6月起开展为期三个半月本市生产领域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目标是:巩固一批质量管理规范,产品质量长期稳定的好的企业;帮助一批有条件做好,但因管理、技术等原因,出现一些问题的企业;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无证生产的企业;关闭一批卫生条件不合格,不具有必备生产条件,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
通过三个阶段的工作,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是本市生产领域桶装饮用水的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8月份对全市136家企业生产的136种桶装饮用水再次抽查,其中106种合格,合格率77.9%,比5月抽查合格率60.5%提高了17.4个百分点。51家5月份抽查不合格企业在8月份抽查中有42家合格,可见通过对桶装饮用水企业的专项整治,产品抽查合格率有了较大提高,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二是巩固了一批质量稳定的企业。上海正广和饮用水有限公司、乐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获特满饮料有限公司、上海加州斯柏克林饮用水有限公司、上海市中绞股蓝保健食品厂等57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稳定,在两次本市抽查中全部合格,并在今年国家质检总局抽查中,未有不合格的现象。三是帮助一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工作人员深入企业生产现场,对全市现有169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认真检查,并重点帮助59家在5月份抽查不合格企业找出管理上不足或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原因,开具了31张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生产企业认真整改。通过专项整治第二阶段中对企业整改情况的回访检查,企业均已完成了整改工作。
四是查处了一批违法企业。对5月市抽和国抽不合格59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了查处,对其中12家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对于在8月份抽查中30家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查处工作正在进行中;对其中质量安全指标连续2次抽查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将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
五是关闭了一批不符合卫生许可和生产许可获证条件的企业。在专项整治的检查中,共有26家卫生条件不合格且不具有必备生产条件,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被淘汰出局,这些企业已经停产,将被注销其卫生许可证,3家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上报国家质检总局注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
六是对企业实施了分类分级管理。通过本次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对现有的169家企业实施了分类分级管理,其中A类(较好)企业38家,占22.5%;B类(一般)企业72家,占42.6%;C类(重点监管)企业59家,占34.9%。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将分别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