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初显成效
《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自2004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本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呈现三示范区(卢湾、长宁、静安)呈领先趋势,其他各区积极推进的良好局面。2005年本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采取的主要举措有:
一、编制工作手册,抓宣传。市环保局编印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手册》4000本,分发本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重点污染源企业,及时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服务与指导,受到了欢迎。同时本市其他各有关部门、各区县也都开展了大量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提高了公众对扬尘污染防治知晓率,初步形成’了扬尘污染防治的社会氛围。
二、狠抓试点工作,出经验。在推进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中,卢湾、长宁、静安等三区作为本市扬尘污染防治试点示范区,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勇于探索、积极实践,为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益经验。今年4月,三个区通过了扬尘污染防治试点示范区考核验收,试点示范经验推动了本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三、组织现场检查,找差距。1
0月1 0―2 0日,市环保局组织相关部门及扬尘污染防治试点示范区的有关专家,对中心城区1
2个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现场检查,共检查道路与管线施工工地(地段)1 6家,房屋建设工地2 4家,堆场(码头、露天仓库)11家,合计5
1家;还巡查了1
2个区的裸土覆盖及部分中环线工地情况,检查中,发现了一批扬尘污染防治的先进企业及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各有关区和责任部门,推动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启动街道、镇创建工作,抓落实。在卢湾、长宁、静安等三区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为拓展和深化本市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构筑相应工作平台,明确工作载体,市环保局在全市启动了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街道、镇)工作。拟订了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街道、镇)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了创建范围及责任主体、创建目标及计划制定、创建要求及考核标准、考核验收及长效管理等四方面要求。据各区县上报计划汇总统计,在第三轮环保三年计划中,全市合计创建2个扬尘污染控制区,7
8个扬尘污染控制街道、镇,外环线内的创建覆盖面达1 0 O%,还拓展到外环线外区县政府所在地的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