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执法力求零缺陷
执法力求“零缺陷”。11月17日召开的市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本市检察机关根据中央政法委、最高检察院的部署,从今年5月起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落实一系列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严格监督“以罚代刑”
对违法犯罪行为该立案的不立案,该移送司法机关的不移送,代之以行政处罚,一罚了之―――行政执法部门的“立案痼疾”在本市受到检察机关的严格监督。浦东新区检察院制定了监督工作规则,细化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
今年9月,该院得知市烟草专卖局浦东分局正在查处一起非法销售假卷烟案,于是依法派员介入该案。检察官审查发现,瞿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租用红同路、新华路房屋囤放假冒“中华”、“双喜”香烟2.6万余条,价值238万余元,已涉嫌犯罪,于是建议烟草专卖局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该局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目前,瞿某已被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批准逮捕。
为举报辟“绿色通道”
针对因举报信周转慢影响破案效率的现象,闸北区检察院首创举报线索“绿色通道”工作制度,对具有较大初查价值的举报线索,在控申部门专职接待员提出意见后,邀请反贪或渎检部门负责人或主办检察官提前介入来访接待,获得批准后,立即移送反贪或渎检部门初查。这样,原本需20天的线索流转时间被缩短为1天,3―6个月的初查办案期限被缩短到15天。
今年8月,两名举报人向闸北区检察院反映某房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杜某有受贿嫌疑。由于举报内容翔实,举报中心立即请反贪局经验丰富的主办检察官参与接待。经过初查,检察官仅用一周时间就查证了杜某在受理房屋居改非审核过程中,受贿数万元的犯罪嫌疑,并决定立案侦查。
“零缺陷”为执法挑刺
个别检察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良细节”,如调查取证时态度粗俗、不讲究方式方法,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公开其隐私等。静安区检察院专门编制《避免执法缺陷规范引导手册》,检察官人手一册,力求执法行为“零缺陷”。
《手册》针对执法过程中的九个环节提出细节要求,如在调查取证时,检察官应规范用语、文明执法;事先对调查对象履行相关法律手续;遇紧急情况或不配合者,应认真细致做解释工作;根据地址暂时无法找到当事人时,不能随意停止取证,应向当地有关部门调查当事人的去向;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检察官应保护涉案人隐私和名誉,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有关法律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