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成为国家循环经济第一批试点省市
为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根据《***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文件的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产业园区和省市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本次获得第一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的省市有10家、产业园区有13家,重点领域和行业有17家单位。除了上海市成为试点省市外,上海化学工业区和上海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分别成为第一批产业园区以及第一批重点领域和行业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
本次试点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推进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同时,成立了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专家组,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通过试点,将为提出城市循环经济发展的基本模式;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思路和对策措施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