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有关专家谈养老金新政做实账户还需制度配套
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应该强调公平优先,而不能完全市场化。目前政府调整养老金政策,将个人账户规模降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以求做实,是一件好事。但在目前“空账”问题继续存在、基金市场还没有完全开放的条件下,做实个人账户还迫切需要一些制度的配套。
●主持人:解放日报记者杨波●嘉宾:袁志刚(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
新闻背景: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在解读“十一五”期间我国劳动保障政策时表示,为了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主持人:对于这一养老政策的调整,一些评论认为,这意味着未来养老保障在某种程度上的“缩水”。也有专家指出,这是积累养老保险基金,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奠基的举措,对个人利益影响不大。作为研究中国养老保险问题的专家,请问您对此如何理解?
袁志刚:养老保险政策作这样的调整,国家自有考虑。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方案是根据1997年***《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制定的。方案规定,个人养老保险主要由社会统筹、个人账户和自愿的补充养老保险三大支柱构成。其中,社会统筹部分的养老金为本地区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由企业支付,用于最低保障和社会再分配;个人账户按职工缴费工资的11%缴纳,这部分基金由个人和企业共同负担。这一缴费率是假设平均预期寿命为70岁,并且工资的增长率等于名义利息率计算得出。假设一个人向个人账户缴费35年,那么在退休时他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将可以提供38.5%的替代率(即退休工资占社会平均工资的比率)。社会统筹部分养老保险模式(也称现收现付模式)用公式来表示就是:就业人口数量×工资总额×缴费率=退休养老人口×目前工资总额×替代率。从理论上看,如果人口结构合理、社会稳定发展的话,养老保险账户是能够做到收支平衡的。
可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一是向养老保险体系提供资金来源的人数的增长远赶不上退休人数的增加;二是尽管养老保险的缴费率达到了比较高的水平,但收缴率却呈逐年下降趋势;三是由于制度设计的欠缺,各地在财务上实行混账管理的办法,允许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相互调剂使用,个人账户因此成为“名义账户”。“空账”规模日渐扩大,使得制度设计时确定的要在退休人员高峰到来前积累部分资金的初衷没有实现。***因此决定2001年开始在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省进行试点。试点方案提出把个人账户做实,实行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分开管理,个人账户实账运营。这也是目前养老金“新政”的主要方向:让做实以后的个人账户基金进入资本市场保值增值,以此来解决将来的养老问题。
主持人:个人账户基金进入资本市场,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解决将来的养老问题?
袁志刚:个人账户基金进入资本市场其实是下一步需要考虑的问题。从欧美各国的经验看,在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上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现收现付模式,另一种是基金模式。前者是用当前就业人口的养老保险缴纳金来抚养已经退休的人口,作为一种连续存在的体系要求将来的就业人口以同样的方式抚养退休人口;后者是将养老金缴纳作为个人账户积累起来,委托基金公司进行投资,将来连本带息支付个人的退休金。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如果我们假定一个经济是封闭的,而且经济处于“黄金增长”的均衡路径,那么,无论是哪种养老保险模式,养老金增长的物质源泉都是就业人口的增长和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两种模式的结果其实是一样的。
现在,之所以很多人主张通过转轨到基金制,以缓解由于人口结构的不利变动而导致的传统养老保险体系的崩溃,这主要是根据美国的经验。二次大战以来,美国资本市场的平均报酬率在8%左右,而现收现付制养老金的报酬只有3%左右。因此引入基金制养老保险体系被认为不仅有助于储蓄的增加,还能使养老保险基金高于GDP增长率的回报得到实现。
但是,每个国家的国情都不同。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在规范的资本市场和有效的基金公司培育尚未完成之前,同时根据中国人口年龄结构面临的不利状态,比较理想的做法,是让我们的社会保障基金通过委托国际性基金公司走向国际资本市场,得到尽可能高的资本回报。
主持人:改革势在必行,在养老保险这种事关老百姓基本安全感的问题上,政府的责任应该体现于何处?
袁志刚: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应该强调公平优先,而不能完全市场化。政府在这个问题上要负无限责任。有人也许会认为,政府强调做实个人账户,是不是为了减轻责任?我认为不是,我们的政府是负责任的政府。
与所有养老体系转轨的国家一样,我国自1997年以来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也面临一个“转轨成本”的消化问题。从现收现付制过渡到“统账结合”的混合制,意味着有一部分进入个人账户的养老金不再作代际转移,这样自然会出现一块“缺口”,这块“缺口”就是转轨成本。
然而,由于我们在制度设计之初对养老保险体制的转轨成本的补偿认识有所不足,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当期应支付的转轨成本很大,靠提高缴费率根本无法完成;与此同时,个人账户不得不被挪用于弥补当期的养老金支付,投资回报无法得到保障,于是进一步累积了养老金的债务,增加了养老保险体系未来的资金缺口。财务危机使养老保险体系的支付能力受到怀疑。
目前政府调整养老金政策,将个人账户规模降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以求做实,我看是一件好事。但在目前“空账”问题继续存在、基金市场还没有完全开放的条件下,做实个人账户还迫切需要一些制度的配套。而要想真正扭转养老保险资不抵债的局面,可以通过提高缴费率、发行债券、延长劳动工龄、降低支付标准等来实现,但关键还在于提高就业人口的劳动生产率,扩大就业人口的养老参保覆盖面。其实在中国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如何根据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逐步将民工纳入城市养老保险体系是一个重要的解决方案。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如何做到信息更透明,决策更科学、更民主,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