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推出等离子液晶电视机消费争议解决暂行办法
从12月1日开始,本市销售的等离子、液晶等平板电视机都将享受统一的“三包”服务:整机保修一年,显示屏保修两年;平板电视出售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退货;出售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换货。
11月28日,市消保委和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共同发布了《等离子、液晶电视机消费争议解决暂行办法》。这是全国首个关于平板电视售后服务和“三包”条款的规定。
近年来,等离子、液晶等平板电视机的价格日趋平民化,其在市场上的销售量呈现出爆发性增长。截至今年10月,上海市场共销售等离子、液晶电视机21.17万台,是去年同期的238%。但我国1995年出台的有关电视售后服务的规范仅针对CRT的黑白和彩色电视机,不包括平板电视机这一新事物,从而造成平板电视机售后服务规范的空缺。这一空缺使平板电视机存在“买得起、修太贵”的情况,一旦显示屏这一核心部件发生故障,消费者往往需花费相当于半台整机价格的维修费。
而本次《暂行办法》的制定是由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海尔、长虹、松下、索尼、永乐、苏宁等平板电视生产、销售企业共同起草,以充分考虑市场的实际情况。有关专家解释,《暂行办法》将大多数企业自行承诺的一年显示屏保修期提高到两年,因为在实践中,两年内平板电视的显示屏返修率较高。如果两年内显示屏未出现严重的故障,可证明这一产品的质量较为可靠。不过,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也表示,将在此基础上鼓励平板电视的销售者和生产者作出严于《暂行办法》的企业“三包”承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尽管《暂行办法》只是一个行业内部的规范,不具备法律上的强制约束力,但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秘书长韩建华对《暂行办法》的实施充满信心。韩建华表示,参与制定的15家家电企业都将实行这一办法中的“三包”规定,它们的市场占有率已超过80%。而其他的平板电视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也对这一办法表示了认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行业协会还会加强引导和监督,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