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2006年力推家装质量保证金制度
签订合同前,家装公司往往信誓旦旦,吹得花好稻好;可一旦消费者“签字画押”,付了钱款,不少公司态度就变得倦怠,“人去楼空”的也大有人在。怎样防止家装公司“人间蒸发”?日前从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获悉:明年将着力推广家装行业的“质量保证金”制度。今后若遇此类情况,消费者可通过“质保金”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家装委副秘书长朱茂盛介绍,协会将倡导会员单位向协会缴纳定额的质量保证金,该项保证金主要用于家装工程在质保期内因工程瑕疵而造成的质量理赔。因停业、歇业而要求退还“质保金”的,必须先向社会公示一年,并在此期间继续履行对消费者的保修义务,才能最终领回“质保金”。
近年来,有关家庭装修的投诉虽有下降但仍时有发生:如,家装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要求维修;装修工程中途停工,要求复工;装修操作严重违规,要求解除合同等等。等到消保委及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调查核实情况时,往往发现这些“问题公司”已没了踪影。这也使得此类消费维权常常处于被动的局面。
黄先生于2003年底,在闵行新镇路购买了一套两室两厅的商品房,委托上海申祥室内装潢有限公司进行装潢。工程完工后入住仅两个月,室内的免漆地板居然呈瓦片状拱起,且部分地板表面开裂。经多次交涉未果,黄先生只能求助于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协会立即联系该公司,却发现办公电话已被注销,负责人手机也已停机。来到办公现场,只见一片狼藉,门窗被贴满了各材料商前来讨债的字据。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本市正式营业的装潢公司有3000多家,其中90%以上是小型企业。它们运作成本低、经营较灵活,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低端家装市场的需要。但同时因其规模小、资金少、技术装备落后、人员素质低、再加上缺乏科学管理,最终导致其抗风险的能力较弱。选择它们进行家装,尽管看似“便宜”,但无形中大大增加了消费者承担的风险。
对此,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正酝酿一系列举措,如: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增加对施工材料、施工设备、检测工具、人员资质及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审核;完善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企业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年审,推进行业规范服务达标活动等,从而逐级、逐步肃清行业内的“害群之马”。
当然,为贪一时便宜,遇到装潢公司“人间蒸发”,消费者自身也难辞其咎。基于此,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联合市消保委警示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家装公司时,要仔细审核其《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时,应对施工内容、工程价款、支付方式、施工工期、材料与工程质量、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方式等条款作周密、详尽的了解,避免漏项、缺项;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不搞口头承诺、“君子协议”;加强装修过程中的监控,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