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地资源局公布本市2005年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情况
今年,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在扩大保护范围、推进直管居住类修缮及推进15个成片保护试点等方面取得一定突破。同时,加强了市区分级管理、政策业务培训、媒体宣传等基础性工作,并通过《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对政策法规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和进一步完善的准备。主要工作是:
(1)调整和完善了234处(740幢)第四批优秀历史建筑上报名单,市政府于10月31日正式批准颁布。
(2)结合旧住房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黄浦、徐汇、静安、虹口等八个区启动30处优秀历史建筑的修缮,在解决“急、难、愁”满足基本的使用功能外,要求按保护修缮技术标准实施修缮,建筑外貌等重点保护部分严格按原貌修缮。目前,已开工17处。
(3)继续推进15个成片保护试点,黄浦区外滩源、卢湾区思南路、徐汇区建业里、青浦区县城南门老街四个项目现进入实施阶段,黄浦区南京东路179#地块,静安区巨鹿路两个试点今年完成了“拆、改、留”认定。
(4)在市规划局、市房地局、市文管委三个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委员会办公室积极协调筹备下,召开了“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肯定了近两年的保护管理工作,要求下一步完善《条例》等政策法规,理顺保护工作业务流程,推进保留保护工作。11月中旬又召开了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会议,落实保护的有关工作。
(5)按市人大布置的立法后评估的任务,开展了一系列调查、座谈、评议等工作,广泛征集意见,评估报告已报送市人大及有关领导。同时,举办了保护管理业务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