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加强新化学物质监管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鉴于新化学物质对环境的特殊敏感性和风险不确定性,本市环保部门对获得国家环保总局批准,首次进口或国内生产未列入《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化学物质,按照国家《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2005年本市对已申报进口的新化学物质,免于申报类新化学物质进行了环境监管,至今尚未收到违反国家审批有关规定要求和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报告。市环保局下阶段将会同区县环保局进一步要求相关企业采取各种预防、应对、控制措施,发现异常要立即上报,有效防范和减少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和突发生态破坏事件。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7 01:28:3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