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05年市容环境示范规范达标区域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以市容环境示范区、规范区、达标区“三类区域”创建为抓手的大市容建设积极推进,2005年全市共完成11块示范区域(27.56平方公里)、17块规范区域(66.48平方公里)和35个达标街道的(镇)创建。在示范区创建中,分别体现出内外兼顾、文化底蕴、生态环境、历史风貌等实际效果,提升了整个城市容貌水平。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2005年通过的《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力争用四年(2005~2008年)时间,在本市城市化地区,围绕涉及市容环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手抓专项整治,一手抓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完善,逐年解决一批薄弱环节,逐年建成一批市容环境示范区、规范区和达标区,2008年前全面建成约150平方公里的市容环境示范区域、约150平方公里的市容环境规范区域、约400平方公里的市容环境达标区域;实现城市形态中平面整洁、立面规范、空间和谐、动态有序的总体目标,逐步形成规划到位、各方联手、政策聚焦、协调推进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