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市民改变自我药疗旧思路
政府部门2006年在药房门口新设了一道安全“门槛”,可上海市民却一下子还不适应。从元旦起,零售药房处方药双轨制购买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市民必须凭处方或者《就医记录册》(病历卡)登记购买处方药。实行4天,这道用药安全“门槛”遭到传统购药习惯的严重冲击,药房处方药销售量急剧下跌,不少市民也对政策表示不理解。
购药人感到“很不习惯”
1月4日下午4点,50多岁的李女士在开心人大药房杨浦店与主管药师徐方明陷入僵局,她意欲购买氧氟沙星,却遭到拒绝。“请您去医院就诊,有了医嘱就能买了。”“挂一个号12元,我能买5盒药了!”“医生看过后再买药,这是保护您。”无论徐方明如何解释,李女士仍然无法接受,她的抱怨声充斥了整个药房。
4天来,上海几乎每个零售药房都经历过这样的抱怨。全国劳动模范,国大药房执业药师凌志红说,这几天自己的主要工作就是解释新政策。许多购药人不看报,不看电视也不听广播,他们不了解新政策出台的背景,尤其是身患高血压等慢性病的老年病人,他们长期自行购药服用,不少人根本不知道新政策。
即便知道新政策,有些购药人也表示无法接受。2005年12月31日,他们一起“创造”了上海各大零售药房的销售小高峰。雷西大药房总店一天的销售额从平时的7000元骤升2万余元,开心人购处方药的人数增加了2倍,国大东盛药店营业额增加了60%。其中,大部分是高血压、糖尿病的慢性病病人,一买药品就是十盒、二十盒。
药房经营遭遇困境
市民不理解,药房处境则更为难。“现在每天拿病历卡购药的人数只有1、2个。”雷西大药房总店执业药师李莉根本卖不出店里的抗生素。开心人总经理喻梦青透露,去年最后一天珍菊降压片共售出47
6盒,可1至3日,总共才卖了13盒。
“到药店购药的人,90%――95%都是没去医院看过病的。”面对现实,药房经营者们准备“应变”。据称,某药房正酝酿在其中一个门店旁增开综合门诊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有关人士则认为,如果这么做,对整个规范用药而言,将是一种倒退。
“自我药疗”隐患无穷
药监局始终认为药品是特殊商品,市民自我药疗的传统习惯必须得到纠正。复星药业的一次调查获悉,相当一部分慢性病患者多年来一直自行购药,病史从不记录。市食药监局流通处处长王燕说:“这正是政府分类管理药品的原因,病人一定要先看病,根据病程变化,合理安全用药。”
在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中,97.4%是处方药,其发生率和严重程度都远远高于非处方药。上海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常务副主任杜文民表示:“自我药疗习惯给用药种下相当大的隐患,尤其是抗生素类药品。”
药品分类管理时间表
1999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开始推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发布。
2000年4月1日起大容量注射液、粉针剂类药品须凭处方才能销售。
2001年10月1日又规定所有注射剂药品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
2004年7月1日要求对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凭处方销售。
2005年12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公布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和凭处方销售药品的名单。规定注射液、***治疗药等11类药品必须凭处方销售,麻醉药品、终止妊娠药品等8类药品零售药店不得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