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市共拆除各类违章建筑87万平方米
市市容环卫局结合市容环境示范区域、规范区域、达标区域创建和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坚持新账不欠、老账逐年还清的工作原则,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调和推进全市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工作。2005年,全市共拆除各类违章建筑87万平方米,其中遏制新违章建筑5.2万多平方米,并创建了10个无违法违章建筑小区。
在拆违工作中,重点拆除各类占路违章,坚决遏制新搭建的违章,对那些因历史原因而遗留下来的违章建筑,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分类,排出时间表,按计划逐年拆除,并及时做好相关的安置工作;同时,选择设施相对陈旧、综合条件相对较差的90年代以前建成的居住小区,组织各区县开展无违法违章建筑小区创建。
2006年以拆除占路违章、居住区公共空间违章和遏止新违章为重点,继续加大拆违力度,计划拆违50万平方米;继续开展无违法违章建筑小区创建活动;开展郊区铁路、国道、高速公路、以及主要河道两侧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