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逐步建起就业托底长效机制去年4.8万双困人员就业
日前,本市集中排摸产生的就业特别困难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人员(以下简称“双困”人员)全部得到安置。元旦至春节期间,本市劳动保障部门还将以“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共同努力”为主题,重点针对“双困”人员中零就业家庭,开展就业援助行动,确保每一个“双困”人员家庭实现至少一人就业。
2005年初,市政府将“帮助“双困”人员全部实现就业”列为各级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目标之一。3月,劳动保障部门通过组织5000名就业援助员对就业特别困难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人员(以下简称“双困”人员)进行全面的调查排摸,确认本市共有“双困”人员4.5万人(其中3000名为残疾人)。
截至去年10月底,排摸认定的“双困”人员已得到全部安置,集中排摸后又产生的3000名“双困”人员也在年底前得到有效安置,顺利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
实施就业托底是各级政府的社会责任
即使是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也仍然存在一批因为就业条件差导致家庭困难而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群。各国政府都将帮助他们脱贫作为政府职责的一个重要方面。但从各国的经验表明:对困难人员的社会救济是需要的,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家庭生活困难问题,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对于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就业保障才是最积极的保障。
因此,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实施再就业工程以来,上海历届市委、市政府领导都高度关注就业困难群体,采取积极就业的帮困措施,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来解决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
近期,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将“帮助困难人员就业”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社会责任确定下来。
本市已逐步建立就业托底长效机制
――“双困”人员动态管理机制逐步确立
对“双困”人员的认定,2005年本市首次将“双困”人员的认定权交给就业援助员根据日常走访的情况自行掌握,并首次将农村富余劳动力纳入“双困”人员的认定、安置范围。
对“双困”人员的安置,本市实施了“双向承诺”制度,只要“双困”人员服从安排,政府确保在3个月内予以安置,实现“出现一个、认定一个、安置一个、保障一个”的目标。
对“双困”人员的管理,本市建立了一套“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出现拒绝就业安置,困难情况好转等情况的“双困”人员,予以退出。
――“双困”人员就业安置渠道不断拓宽
本市从开发社区“四保”公益性岗位起步,探索出一条就业托底的新路子,并且这条路子越走越宽。
1997年,本市通过开发社区“四保”岗位,帮助困难对象实现就业,截至2005年底,已累计安置困难群体5.5万人。
2004年,本市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领域开发了一批“万人就业项目”,截至2005年底,已累计帮助6.9万名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2005年,各区县结合区域发展的特点和困难群体的实际,大力开发出校园保安、交通站点秩序维护、农村生活垃圾回收等一批“千人、百人就业项目”,截至2005年底,累计吸纳困难群体4.7万人。
此外,各级政府积极建设“双困”人员的就业援助基地,通过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鼓励企事业单位吸纳困难群体就业。
――“双困”人员就业援助行动成为劳动保障部门开展春节帮困救助的一大特色活动
自2004年起,本市连续三年在春节前后组织开展针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月活动,通过集中“送岗位”、“送政策”、“送补贴”、“送培训”、“送服务”,帮助一批“双困”人员落实就业岗位,将政府的关心、社会的关爱送到他们的手中。2006年元旦至春节期间,劳动保障部门将以“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共同努力”为主题,重点针对“双困”人员中零就业家庭,开展就业援助行动,确保每一个“双困”人员家庭实现至少一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