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出校门前交通设施设置细则
上海学校门前保障师生安全出行的交通设施标准――《上海市校园门前道路交通设施设置细则》日前出台并施行。
为了维护本市校门前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学校师生的安全,上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国家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和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的通知》及上海市综治委关于实施《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精神和规定,结合各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结构及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制定了该细则。
细则对学校、幼儿园、少年宫等学生出入频繁的场所交通安全设置情况进行了具体的规定。该细则把校园大门前通道开口处距道路人行道边线30米以内的视作校园门前开口,并对设置调整相应的交通设施作了五种规定。如,该细则四规定,学校、幼儿园、少年宫大门前开口处距相临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设置的人行过街横道线间距大于100米、小于300米的,应当在大门前开口处设置人行过街横道线、停止线(属路段的设置横道预告标示,既菱形图案)属机动车二来二去以上道路的应漆划黄色网格禁行停止线;并应设置注意行人(下设“学校、少年宫”的辅助标志)、注意儿童警告标志和限制速度禁令标志及人行横道指示标志。
细则对校园大门口前不应设置过街人行横道线(可视情况设置其他设施)的三种情况也作了如下规定:学校、幼儿园、少年宫设在小区内,无过境机动车通行的;学校、幼儿园、少年宫大门口前的道路过街后无人行道或通道、路肩供行人行走的;学校、幼儿园、少年宫大门口前的道路有车道隔离设施封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