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做好春节期间防汛工作
2006年新春佳节即将到来,市防汛办今天向各区县防汛办和有关单位发出通知,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防汛工作。
据市防汛信息中心预测,春节期间正值天文大潮汛,黄浦江苏州河口1月30日(正月初二)、1月31日(正月初三)、2月1日(正月初四)三天的天文午潮均超过3.80米,如有冷空气过境,实测潮位可能会有0.30-0.60米的增水。通知要求各级防汛部门,特别是沿海、沿江、沿河各单位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密切关注天气潮位变化,落实春节期间的防汛工作责任制。
通知强调,各级防汛组织要抓紧时间,对所在区域内的在建防汛工程和去年汛期暴露出的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梳理,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按照相关防汛要求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春节期间加强巡查,确保万无一失;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各类排涝设施、水利设施等的维修、养护,保证设施安全运行。
通知要求气象、水文部门继续加强监测、预报,各级防汛部门和各职能部门在发生汛情后,要立即到场处置,并迅速报告上级防汛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