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加强教育督导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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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本市将认真做好《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立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快教育督导法制建设,建立为教育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教育督导保障机制。制定并颁发《上海市教育督导规程》,研制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实施依法督学项目的评估标准,规范教育行政行为和教育督导行为。按照市政府关于对区县政府任期内教育工作进行5年一轮的综合性督导评估和区县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自评公示公报的要求,研制配套政策,启动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对本市学前教育重点工程督导评估指标和高标准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的研究和制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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