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次实行夏季电价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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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5月10日从有关方面获悉,上海今年将首次实行夏季高峰时段的季节性电价,其中,7、8、9三个月的季节性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价4.1分,其它季节平均每千瓦时提价3分,但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作调整。
此次实行季节性电价遵循的原则是,结合煤电联动拉开季节差价,其中夏季高峰用电电价多调,其它季节相应少调。
据悉,今夏有关部门将通过价格杠杆和经济手段调节电力供求,引导节电节能。夏季电价在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实行,其电价结构为:峰谷比从原来的3.5:1调整为4.5:1,13时至15时的尖峰时段执行高峰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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