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社会救助应急专项资金正式启用
最近,家住黄渡镇劳动街的重残无业人员董祥雄从区、镇两级民政部门领到了一笔专项资金,他也因此成为我区社会救助应急专项资金正式启用后的首位受益者。
为了对因遭遇突发性事件、天灾人祸及其他原因,在获得各类社会救助帮困后,仍然严重影响其个人或家庭基本生活的本区城乡贫困对象,提供必要的一次性或临时性救助,我区专门设立了社会救助应急专项资金。
董祥雄因病导致双腿严重残疾,长年卧床需要人照顾,与70多岁的父母亲相依为命。去年底,董家房屋由于长年得不到修缮即将倒塌。在镇政府和居委的帮助下,董祥雄的危房及时得到了翻建,社会救助应急专项资金则帮助他减轻了因建房造成的经济困难。
设立嘉定区社会救助应急专项资金是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一救助措施的出台,填补了目前社会救助政策中对各类特殊情况导致困难的救助政策的空白,对保障我区城乡困难群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将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在由区民政局和财政局联合制订的《嘉定区社会救助应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了区、镇两级财政必须将社会救助资金纳入同级财政刚性预算,区级每年不少于300万元,镇级每年不少于30万元。社会救助应急专项资金单独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并纳入社会救助“一口上下”运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