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引进公务员职业英语等级水平考试
当公务员,必须通过职业英语能力测试。12月8日,市人事局发布信息:本市国家公务员职业英语等级测试培训考核将采用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设计、开发的“剑桥职业英语水平”测试体系(英文名BULATS,中文名“博思”),考核听、说、读、写等方面的语言技能。
据介绍,本轮公务员职业英语培训将于2007年底前完成,其中政府机关人事部门的公务员以及1973年以后出生的公务员,必须在2005年底通过考核。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务员职业英语水平测试等级不低于三级;1963年1月1日至1972年12月31日出生的公务员职业英语水平测试等级不低于二级;新录用的公务员必须在试用期内通过职业英语能力测试。职业英语等级水平考试由市任职资格考核中心实施考核,市通用外语考核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业英语培训。
职业英语等级测试考核每年5月、11月各组织一次。明年的考试时间为当年5月15日上午9时至11时、11月13日上午9时至11时;报名时间分别为当年2月12日至17日、8月12日至17日;报名地点在市任职资格考试中心(大木桥路123号底楼3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