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召开2004年春季学具征订发行工作会议
日前,市教委基教处与市教育技术装备部联合召开“2004年春季上海市学具征订、发行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代表有各区(县)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及学具指定发行单位的负责同志共60余人。会上下发了沪教委基[2003]86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4年春季供中小学选用的教学配套学具准用目录〉的补充通知》,通知包含了《2004年春季中小学教学配套学具准用目录及预订单》和《2004年春季中小学教学配套学具参考价目单》。小学学具的品种共有61个(不含六年级),涉及到数学、自然、美术、劳动技术、社会、音乐、活动课等学科;中学学具的品种共有67个(含六年级),涉及到数学、美术、科学、劳动技术、音乐、活动课等学科。
装备部就有关学具的鉴定、配备、征订、发行、使用管理等具体工作进行了解释和部署。
会议对学具管理工作提出四项要求: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学具是教育技术装备的重要环节,做好学具工作是整个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直观性和可操作性,特别对二期课改提出的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根据市教委的要求,本市中小学学具管理工作由基教处归口负责,市教育技术装备部具体负责本市学具的鉴定、配备、使用管理等具体业务工作。各区县要在区县教育局的指导下,做好本区县所属学校的学具征订、发行、使用管理等具体工作。目前本市有关学具的鉴定、管理等文件正在制定中,今后各级学具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市教委的有关文件进行规范操作。二、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学具管理实行市、区县、学校三级管理,根据“统一征订、统一发行”的原则,各区县和学校一律不得选用未列入准用目录的学具产品,并根据教学要求选订。学校教育是公益性的事业,服务的对象是学生,一定要把学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各学具生产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推销学具,同时学具的征订发行应贯彻“学校自主、学生自愿”的原则,任何部门不得强行搭配。三、同步培训,注重效益。使用学具学习,使学习的内容更具直观性,能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而有些学校对学具的使用不是很重视,出现了只配不用或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对此,行政部门要有一定的措施,将教研部门和学具发行单位联合起来组织培训,使培训工作纳入学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四、要关注部分特殊群体和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各种方法对这部分学生免费提供学具,以体现教育的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