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导电价矛盾加快电力发展非居民用电价格明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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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从12月15日起本市销售电价实行结构性调整。居民和农业生产电价不作调整,其它各类用户一般上调2.5%-5%,由于用电方式有所差别,实际调价水平有高有低。具体可登陆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shdpc.gov.cn查询。此次销售电价调整结合上海特大型城市的特点和用电形势,扩大了各类电压等级的差价,拉大了峰谷差价,进一步减少了对高耗能、低附加值产业的优惠。这将有于鼓励用户加强用电管理,合理调整用电结构和调节用电负荷,避开用电高峰,倡导用户节约用电;也有利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生产和电网建设,提高供电能力,促进上海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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