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局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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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上海检验检疫局日前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机制。按该局制定的口岸进出境动物重大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实施细则规定,当上海口岸进出境动物发现《进境动物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名录》和《动物防疫法》规定的一类动物传染病时,将根据预案即时启动应急处理程序。主要包括:立即停止装卸,严格控制现场,严禁人员、车辆出入;在4小时内将疫情上报至国家质检总局,同时向市农委畜牧办通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整,追溯动物来源、运输路线等;在必要情况下,对动物群作退回、扑杀、定点焚化相应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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