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提出推进生态岛建设和林业发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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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崇明县提出推进生态岛建设和林业发展有关措施。近日,该县先后下发了《崇明县工程化造林实施办法》、《崇明县农户承包地经营权流转暂行办法》、《崇明县港东生态林建设暂行办法》等文件;提出了增加林业建设投入的具体办法,明确生态公益林建设由政府补助每亩250至400元土地流转费、每亩300元一次性前期工程费,造林工程竣工后政府每年每亩补贴200元养护费等扶持措施;提出了健全林业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明确将县林业站编制由原28名增至42名,同时在每个乡镇林业站配备3至4名林业专职工作人员;组建崇明林业建设公司,重点负责林业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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