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市人大通报政府重要工作推进情况
12月31日下午,市长***向市人大常委会通报重要工作推进情况,强调各级政府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同志出席情况通报会并讲话。
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府经与市人大常委会共同研究,制订了《关于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定期通报重要工作情况的暂行办法》。市政府此次向市人大常委会通报情况,标志着定期通报制度的正式启动,体现了政府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同志在通报中指出:市政府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通报情况,是政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渠道和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水平的根本要求,也是加强政府与人大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有助于把政府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今后这项工作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同志强调:市政府将抓住《行政许可法》明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机遇,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首先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总的要求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今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等依法免予公开外,其它政府信息、特别是政府掌握的公共信息必须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其次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紧清理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清理的同时,防止出现管理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