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1月14日下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1月14日大会的执行主席是:陈良宇、王安顺、龚学平、周慕尧、包信宝、刘伦贤、厉无畏、任文燕、张圣坤、朱晓明、陈豪、胡炜(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李贵庆、应蓓仪、张华山、张祥明、陈先国、姜耀中、黄富荣。大会由执行主席王安顺主持。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受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他说,2003年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任期的第一年。常委会在中共上海市委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立足大局,紧紧依靠全体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为推动上海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应有作用。
龚学平从五个方面回顾了一年来常委会的主要工作:一、围绕大局,履行职责,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去年,常委会全力投入非典防范工作,依法维护本市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推动中心城区“双增双减”措施的落实,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法治化水平;讨论决定小城镇社会保险制度方案,推进本市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积极促进科教兴市战略的实施,推进科教兴市法制化进程;组织“世博会与推动上海城市发展”专题讨论,共同谋划上海城市未来发展蓝图。二、适应新形势需要,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一年来,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3件,修改26件,废止1件,通过有关法律性问题的决定4件。
三、突出重点,积极探索,加强监督工作,努力增强监督实效。四、不断健全代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重要作用。五、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龚学平说,一年来常委会工作取得的进展,是中共上海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本市各国家机关和区县人大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结果。
龚学平说,认真做好2004年人大工作,对于进一步开创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上海市委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及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统揽和指导人大各项工作,强化大局观念,强化创新意识,坚持以民为本,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抓落实、抓实效,积极推动科教兴市主战略的实施,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常委会要按照讲政治、讲大局要求,加强学习,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推动人大工作;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提高立法质量为中心,加强立法工作,今年拟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为8件;要按照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公正司法的要求,加强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今年将有重点地选择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4至5个项目开展监督工作;要按照人民当家作主、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在报告中说,200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48万件,审结24.3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5.9%和4.8%,正在审理和执行的案件2.75万件,继续保持了案件收、结、存良性运转。在审判改革方面,在基本实现最高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各项目标基础上,从实际情况出发,巩固、完善审判方式、审判管理、审判组织改革。在队伍建设方面,贯彻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加强政治思想、作风纪律教育和审判业务培训,队伍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滕一龙说,今年全市法院工作要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公开、公正树公信,深化法院司法改革,强化审判管理监督,坚持以司法职能维护大局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以司法文明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司法公正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努力建设一支体现上海城市精神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在报告中说,2003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公安、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15289人,移送审查起诉12604件17912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14683人,提起公诉11872件16507人。检察机关还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大力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深化检察改革,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从严治检,努力加强队伍建设;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吴光裕说,2004年上海检察工作要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从不断完善和统一执法思想着眼,从切实增强法律监督着力,从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质量与效率着手,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努力。
1月14日的大会还通过了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