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系统百姓情结凸显司法公正
只因对方的口头承诺,两个进城民工汗流浃背地干了一个多月,但在讨要装修劳务费时,工程发包人只当没这回事。无凭无据,两个民工能打赢官司吗?能!上海法院已建立了一项实体护民的制度―――“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经审查认为合法的,法院应及时调查。”据此,办案法官现场一调查,事情水落石出,两民工拿到了当初约定的5000元劳务费。
“法院大门朝民开,有理无钱能进来”―――诉讼程序的护民制度也真正确立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规定中强调“凡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给予办理缓、减、免诉讼费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则说明理由,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及时有效的司法保护。”去年以来,本市法院共受理免交诉讼费的司法援助案1500多件,免交诉讼费达近5000万元。
上海法院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建立了对社会困难群体的特别保护制度。市高级人民法院规定:当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以及其他生活困难人员,其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受到侵害,急需帮助时,应根据当事人申请,及时启动先予执行的司法手段,解决他们的经济困难。规定还适用于追索劳动报酬的进城务工人员等。本市去年以来共发生近7000件劳动争议案,案子未了,相当一批劳动者已依据上述规定拿到了欠薪、医疗费和伤残补偿金,使他们在困境中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关怀和公正。
为进一步保证执行中的司法公正,今年第二季度,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挂牌成立。这项机构和制度的创新,建立了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的两权分权制衡,使执行在专业化和无障碍的情况下进行。
制度创新也解决了办案拖沓的现象,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院长、庭长、承办法官三级预警提示体系。只要打开该院的内部网页,院长的预警窗口里,显示的是全院所有未结案件的信息;庭长的预警窗口里显示出本庭案件审判时限的情况;在承办法官的预警窗口里,则时刻提醒其案件的审判时限。三级预警制度的建立,克服了“迟来的公正”,使诉讼进一步提速。
谈到制度创新时,市高级人民法院的领导说:本市法院将按照作风亲民、程序便民、实体护民的三原则,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只有强化“百姓情结”才有司法公正和社会公信,有了社会公信才能树立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