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保委将行使新职能不再简单充当投诉
日前,改制后的市消保委向社会宣布即将行使的职能,他们将不再简单地充当消费投诉的“信访办”,而要转变工作方式,变被动受理投诉为积极为消费者当好消费维权的参谋。
市消保委将本着法律法规赋予的权益,采取“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脱开一步、社会性拓展一步、社会地位提升一步”相对独立的工作方式,行使消费维权的职责。
将要履行十大职能
●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建议,向经营者提出改进、完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措施的意见、建议;
●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开展消费知识教育;
●定期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以及消费者的意见进行调查、比较和分析,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提请法定机构鉴定,或者提出意见转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参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安全、卫生、计量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测定;
●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支持消费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根据消费者的投诉情况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对行业开展调查;
●与境内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建立联系,交流情况,互通消息,参加和组织有关活动;其他与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有关的工作。
今年维权五项重点
今年中消协确定的年主题活动是“诚信・维权”,通过积极营造讲究诚信、重视维权良好氛围,增强全社会,特别是经营者的信用意识、法律意识,维护市场秩序。职能明确之后,市消保委今年消费维权的五项工作重点也已确定:
●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诚信・维权”的年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对经营者进行诚信教育,提高其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继续开展“上海市服务诚信先进单位”认定活动,着力打造诚信“金字招牌”,充分发挥诚信单位的示范榜样作用,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不断强化社会监督,在“3・15”之前,市消保委将联合工商部门和行业组织,对食品、装修(含建材)和家具等行业经营者是否存在制假售假、欺诈行为等问题进行监督调查。检查结果将依法向社会发布。
●与“霸王条款”较真,有重点地开展不平等格式合同条例点评。年内,市消保委要组织力量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进行点评,重点是电信、通讯和部分公用事业等垄断经营性行业。促使行业、企业修改不合理的格式合同条款及行规、行约,使带有垄断性的相关行业、企业在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迈出新的一步。
●以打造企业诚信为内容,年内召开有关企业诚信经营、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国际研讨会,借鉴世界上先进的企业诚信理念,研究营造与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的措施。
工作方式四个转变
明确职能之后,市消保委的工作重点将实现四个转变。
从微观的维权事务处理,逐步转向对社会宏观层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研究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共性问题,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其它组织提出有价值的应对解决方案。
从对单个消费者投诉提供事后调解,逐步转向对不同领域的消费群体提供事先的预警和保护,不再充当解决消费投诉的“信访办”,积极探索处理“关口”前移的途径。
从被动应付的事后补救处理,逐步转向事前保护、主动有效的防范和服务。
从各自为战型向协同作战转变,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权网络,营造放心购物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