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建立外来从业人员保障体系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透露,上海将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建立外来从业人员保障体系,为各类从业人员包括外来从业人员营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
每个在沪工作人员都能获得社会保障
建立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每一个在上海工作的人员都能进入社会保障这扇“总门”,得到养老、医疗、工伤等基本保险。
对不同的群体实施不同类型的社会保险:本市城镇户籍的劳动力按规定参加城保或镇保;本市农村户籍的劳动力可选择参加镇保或农保。
上海于2002年在全国率先实施“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这项由用人单位全额缴费的综合保险,已使77万外来从业人员享受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老年补贴等三项待遇;计划在6月底前还将在家政服务市场推出“政府推进、商业化操作”的意外伤害保险模式,民事劳务关系的外来劳动力(如家政服务人员)可选择自愿参加这项保险。
上海人外地人外国人实行统一的劳动标准
在上海就业的本地人、外来从业人员、外国人,全都实行统一的劳动标准:工作时间规定每日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本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为570元/月(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是5元/小时),享受相应的劳动保护。
开展网格化劳动检查
继续建立健全相关的法规政策,开展网格化的劳动检查。为切实维护外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市政府今年将按照市人大的总体立法要求,展开《促进就业条例》、《社会保险反欺诈条例》的立法起草,制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等。研究制定意外伤害保险模式也是政策完善的一个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在专职的劳动监察队伍之外,再组建一支拥有2500人的依托社区的劳动监察协管员队伍,以形成一张覆盖全市的监察网络。这张网把上海的每个街道、镇划分为4格,每一格由两个协管员负责,他们将对用人单位实施日常检查,使监察部门及时掌握企业出现的侵权行为。